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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非医院)医药专业和医药行业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高考    医学类来源:唯才高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8-10

  

1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非医院)医药专业和医药行业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0年08月06日

  2010-07-12

  

  

  辽人考[2010]38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非医院)

  

  医药专业和医药行业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0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非医院)医药专业和医药行业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食药监人发[2010]10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0年度卫生系列(非医院)医药专业和医药行业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报考专业

  考 试 科 目

  药 师

  药事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和药学专业知识

  中药师

  药事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和中药学专业知识

  药 士

  药事法规和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士

  药事法规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助理工程师

  药学类

  药事法规、医药工程综合知识与技能和医药工程专业知识(药学类)

  医疗器械类

  药事法规、医药工程综合知识与技能和医药工程专业知识(医疗器械类)

  技术员

  药学类

  药事法规和医药工程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类)

  医疗器械类

  药事法规和医药工程综合知识与技能(医疗器械类)

  上述科目考试时间统一为:11月7日 上午 9:00-11:00

  二、报考条件

  凡在我省从事卫生技术(非医院)和医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户籍、所有制、身份、档案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达到称职以上。

  (二)凡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药师(中药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或中药学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 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取得药学或中药学及相关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 技术工作满3 年。

  3、取得药学或中药学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 技术工作满5 年。

  4、取得非药学或中药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获得药士(中药士)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 年。

  (三)凡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药士(中药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或中药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取得非药学或中药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四)凡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或中药学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取得药学或中药学及相关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或中药学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取得非药学或中药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获得技术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五)凡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技术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或中药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 年。

  2、取得非药学或中药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 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

  1、任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受行政处分期未满的;

  3、省人社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其它情形的。

  (七)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学历,含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五大”毕业生学历和2003 年(含2003 年)前入学的专业证书班学历。

  (八)报考条件中有关资历的要求,是指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今年计算时间截止为 2010年12 月31日。

  (九)报考条件中的相关专业见附件4。

  三、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沈阳)和各市考区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考区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局在省直考区(沈阳)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他各市考区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四、报名时间、办法

  参加我省2010年度卫生系列(非医院)医药专业和医药行业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lnrsks.com,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7月15日-8月16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办法

  1、个人信息填报及照片上传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与报名系统上提供的照片样例大小相近)。

  (2)上传的照片将在发放“成绩通知书”时作参照,报考人员须按规定上传照片。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考区,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市为报考考区。

  2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10年度辽宁省部分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2)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考生于7 月16 日 -8月17 日携带有关材料到所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中直和省直驻沈单位的考生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①《2010年度辽宁省部分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及复印件(原件当场验证后退还,复印件须有审核人签字,下同);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⑤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称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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